奉和阐弘二教应诏诗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南北朝 作者: 庾信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204 0 0 0 五明教已设。三元法复开。鱼山将鹤岭。清梵两边来。香烟聚为塔。花雨积成台。空心论佛性。贞气辨仙才。露盘高掌滴。风乌平翅回。无劳问待诏。自识昆明灰。 上一篇:见征客始还遇猎诗 下一篇:至老子庙应诏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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